1. 据说,China的意思是“拆哪”,据说Made in China 的意思是“没定拆哪”。
2. 其实我们每天听到见到的都是已经拆了哪或定了拆哪,还有无数没定拆哪。
3. 血拆就是赤裸裸的政府抢劫,不管牠们找出多少所谓的法律理由,都是抢劫。
4. 血拆是因为“土地公有制”——权力无限之地,不存在公有制,只有权有制。
5. 血拆还因无数白痴相信公有制,其被血拆值得同情,但不因此改变白痴性质。
6. 总体而言,观念指导行动,这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基本定律。
7. 在一个90%以上的人拒绝公有制的地方,不可能有如此残忍的血拆。
8. 血拆白痴和血拆任何人一样,都是暴政。
9. 一个正常社会当保护所有人基本人权,包括贪官、杀人犯,也包括白痴。
10. 研究政经法等经世之学者,有多少人不打折地宣传过土地私有制这常识?
11. 沉默或当政府策士的学人致地权常识消声,人们因而丧失地权保护基本信念。
12. 谁能证明他的钱存在我的卡里对其利益最有利,我就相信土地公有制。
13. 对土地应该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看法,不关伦理,只涉及基本智商问题。
14. 亨利.乔治提出过单一税以平均地权的主张,因过于依靠政府,也不保险。
15. 中国从宪法到土地管理法等所谓法律,地权方面都是违反自然正义的恶法。
16. 中国土地方面的法律,无一例外赋予党权抢劫人民地权的合法性。
17. “土地私有制导致土地兼并,导致历朝农民战争”——这是最大的谎言之一。
18. 有独立公正的司法保护的土地交易不至于土地兼并,公平兼并也不至动乱。
19. 古代若因土地兼并导致农民战争,不是因兼并,而是因不公平。
20. 英国宪政史表明其成就来自对财产权主要是地权的保护以及司法权的独立。
21. 中国的司法权只是行政权的马仔,指望牠保护地权,相当于指望长生不老。
22. 法院参与血拆,这有啥好奇怪的,不独立的司法权必是卖公正的窑子。
23. 遇血拆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是装作什么都没什么,重新建立生活。
24. 第二条路是准备枪支弹药,给劫匪以正当防卫,与家园共存亡。
25. 第三条路,事后正当复仇,不冤枉人,也不放过劫匪,惩罚与作恶程度相当。
26. 在没有司法公正之地,正当复仇不具有实定法效力,但有自然法的正义效力。
27. 遇血拆,上访是条没有尽头的不归路,也是最差的一条路。
28. 下跪是最初的自焚,自焚是最后的下跪。
29. 住宅是人权最后堡垒,没有按良法的正当程序,公权力强行进入即犯入侵罪。
30. 对于入侵住宅的匪徒,无论其是否公权力,合理警告后不退出,格杀勿论。
31. 面对血拆暴政,针对执行人的任何暴力都是正当防卫,主人拥有无限防卫权。
32. 何为正当防卫,参见《刑法》第20条,此条符合正义原则,符合世界通则。
33. 许多人将血拆中的正当防卫视为以暴易暴,这是错误地理解了暴力本意。
34. 非暴力是原则,正当防卫是例外,两者互补,任何理由不得剥夺正当防卫权。
35. 将非暴力原则教条化,是错误的,保卫和平不仅需要精神也需要物质力量。
36. 有人忧虑正当防卫导致动乱,正当防卫权是天赋人权,任何理由无权剥夺之。
37. 正当防卫被滥用会引发动乱,但不是劝阻乃至取消被害人正当防卫权的理由。
38. 既要保护被害人的正当防卫权,也要反对被害人滥施暴力,论理唯循正义。
39. 正确地反抗暴政是天赋人权,是勇敢,正义和自由与懦夫无关,只属于勇士。
40. 为了所谓稳定大局而排斥具体的反抗暴政权,只会累积暴政,最后玉石俱焚。
41. 如此持久、残酷的血拆暴政导致了如此之多的苦难,政权依然稳定是奇迹。
42. 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第二个国家,能够持续那么多年那么大规模的血拆暴政。
43. 自焚是对血拆暴政血的控诉,但也只是控诉,不是反抗暴政。
44. 自残不是“反抗”暴政,只是自残,有勇气自焚,为什么不正当防卫?
45. 不要相信任何国家机器能良心发现,它只是浸透了利益毒汁的冰冷的机器。
46. 自焚不可能改变血拆暴政,其惨烈只能累积仇恨,给最后疯狂添加心理砝码。
47. 血拆不变前提下,遏制暴政、保证未来和平稳定,唯一道路是理性正当防卫。
48. 渐进转型是整体性的理想,不能成为取消具体暴政受害者正当防卫权的理由。
49. 不能为了所谓稳定,劝诫统治者停止暴政无效而转劝受害者放弃正当防卫权。
50. 下跪跪不出正义,自焚焚不出正义,劝暴变仁更无可能,直面暴政是正道。
51. 宪政法治不可能从天而降,不可能统治者发善心恩赐,它只属于勇敢的人民。
52. 未来的善治政府既不属于懦夫,也不属于暴民,只属于理性反抗暴政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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